人們在形容與孩子有關的東西時,通常用到詞都是“可愛”,即便是喜歡破壞的孩子,也會被家長善意地稱作“頑皮”、“淘氣”,然而在英國,人們卻用“可怕”來形容兩歲的孩子。如今,“terribletwos”(可怕的兩歲)更是已經成為英文中一個固定的說法。
之所以說這個年齡的孩子可怕,是因為他們在這時開始表現出與過去不同的特征,非常難纏,喜歡作對,萬事都有叛逆傾向。因此,也有幼教專家把此階段稱為“人生第一青春期”,泛指一歲半到3歲之間。
2歲之前,孩子處于生理快速成長期,學習吃喝拉撒,爬坐立走,聽音說話,欲求基本都能跟家長的意愿合拍。2歲左右以后,孩子會進入情感發(fā)展階段,他們的自我意識開始萌發(fā),具有獨立做出選擇的沖動。然而,限于他們不能像大人一樣用語言表達,只能把喜怒哀樂寫在臉上。他們經常會反抗大人的決定,天冷了不肯增加衣服;流感季節(jié)非要往人群里扎;家長變著花樣做吃的,孩子卻不領情,該不吃還不吃。
對此,北京海淀婦幼保健院兒童早期發(fā)展中心副主任醫(yī)師閆琦表示,孩子在2歲左右表現出的“反抗精神”是他們必經的發(fā)育階段,家長需要做的是正確疏導,而不是施以“管教”。
首先,家長要明白,孩子在2歲時,特別需要父母的情感支持,因此父母不要強制要求孩子“不準干什么”和“必須干什么”,而是要給他們一些選擇機會!氨热缃o孩子補充維生素,不要簡單地命令他們吃蘋果,而是將香蕉、蘋果、橘子、獼猴桃等富含維生素的水果擺在孩子面前,讓他們自行選擇!奔偃缢麄冞x蘋果后又變卦了,家長也別急,因為這是孩子在學習如何做抉擇。
其次,可以和孩子平等地進行“條件”交換。閆琦舉例說,如果孩子在大風天非要出門,但又不想戴帽子。此時,家長就可以這樣跟孩子說:“爸爸媽媽都答應帶你出門了,你是不是也該答應我們戴上帽子?”給予孩子尊重,也教會他們尊重別人,可謂一舉兩得。
最后,家長要學會讓步。閆琦建議父母們,如果孩子的行為與父母意愿不一致,但孩子也不會因此而遭遇危險、疾病等,最好能讓孩子自己做主,父母沒必要強加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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