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隨著家庭教育知識的日益普及,“重教輕罰”已成廣大家長的共識。在人們的潛意識中,懲罰是打罵的代名詞,因而我們常常在報刊上見到少數(shù)家長對孩子罰站、罰跪、罰餓甚至虐待孩子致死的報道,這些家長便是對懲罰缺乏正確的理解和把握。但是容忍孩子的不良行為,甚至為孩子不良行為尋找諸如“他累了”、“他沒有午睡”、“他情緒不好”之類的借口,則是父母對孩子“不負責(zé)任”的表現(xiàn)。那么應(yīng)如何對待孩子的過錯呢?不妨我們借鑒一下國外媽媽懲罰孩子的方法。
媽媽:bernny兒子2歲半、女兒半歲
在新西蘭,打孩子是違法行為,因此,父母一般都不會體罰孩子。
如果兒子在公共場所鬧騰,只要不影響到別人,父母一般都會采取冷處理的方式對待孩子,比如隨他鬧去。如果影響到別人,我會將孩子抱走,放在一個比較開闊而安靜的地方,讓他繼續(xù)鬧,直到他鬧夠。我認為,孩子鬧是為了吸引父母的注意或者通過這種方式來達到他的某些目的。如果看到自己的鬧騰沒有效果,他自然會選擇放棄。
有段時間,兒子總喜歡往花園的魚池里扔鵝卵石,且屢教不改。我會對兒子說:“你看看,你把小魚砸痛了,把水池弄亂了。水池不漂亮了吧?”然后我會要求兒子把水池里的石頭撿出來。有的時候,兒子也會耍賴,不肯去撿石頭。這時我一般不會強迫他去,他會自己下去把石頭撿出來給兒子看。如果正好碰上兒子鬧著要跟他玩,我就會借機對兒子施行教育:“現(xiàn)在我要去撿石頭,沒時間陪你玩。”這時候,兒子會體驗到他不良行為的后果。
我認為,孩子并非不懂事,他只是控制能力差一點而已,因此,我主張父母從孩子小的時候起就教他學(xué)會承擔(dān)責(zé)任,學(xué)著約束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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