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兒童生活自理能力的標準應是:飲食方面,能熟練使用勺子、筷子等餐具進餐;能參加淘米、摘菜、洗菜等家庭勞動,飯后能幫助整理碗筷并洗凈。睡眠方面,能自己上床睡覺;會整理被褥。穿衣方面,能根據(jù)天氣變化加減衣服;會系帶子,會打活結等。個人衛(wèi)生方面,能自己洗澡、洗頭和梳頭等。生活方面,能去近處小商店買冰棍、面包、醬油等簡單用品等。安全方面,過馬路知道走人行橫道,知道看左右車輛。
訓練兒童生活自理能力的原則是:
(1)先訓練進食、衣著,再訓練睡眠、衛(wèi)生,最后是個人生活及安全教育。隨著年齡增長,不斷增加危險項目的訓練,如讓孩子自己過馬路、坐公共汽車、用刀子、使用煤氣等。
(2)我們做父母的態(tài)度應該是不管孩子在做事時看上去多危險,多么使人不放心,或孩子在做時顯得多么笨拙,多么可憐,都要沉住氣讓他自己去做,父母可在一旁指導。
(3)讓孩子做他力所能及的事,不超越他們身體及心理發(fā)育水平。
(4)孩子有一點成績,要鼓勵、表揚,出點問題,不要指責。
(5)一旦孩子有了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大人不要包辦代替。目的是培養(yǎng)孩子成為自立、自信、熱愛生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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