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訴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編輯: 路逍遙 關(guān)鍵詞: 性格培養(yǎng) 來源: 逍遙右腦記憶

  我國教育家陳鶴琴先生說:“凡是孩子自己能做的事,讓他自己去做。”這不僅對培養(yǎng)孩子的獨立性、自理能力很重要,同時也培養(yǎng)了孩子的責任感,使孩子能對自己的生活、行為負責。

  現(xiàn)代的孩子勞動情況普遍較差,一方面因為他們自己缺乏主動勞動的精神,更主要的一方面是家長對孩子的教育上普遍存在著重智輕德的傾向。加之有些家長對孩子的溺愛,許多孩子自己應該和可以去做的事家長都包辦代替了。如:在班上我要求孩子們每天到校都要自帶手絹。有一天,我班一名將近6歲的女孩兒忘了帶手絹。當我檢查小朋友的手絹時,她居然振振有詞地說:“都怪我媽媽,她太糊涂了,忘了給我?guī)纸?”瞧!孩子絲毫沒有意識到忘帶手絹是自己的事,還怪到了她媽媽的頭上。聽完她的話,我簡直哭笑不得。本來,到了學前班,按老師的要求每天自帶手絹是孩子自己記住的事,但由于媽媽缺乏這方面的教育意識,把孩子的一切事情都包辦了,這怎么能培養(yǎng)起孩子的獨立自理能力呢?所以,這類問題值得做家長的認真反思。

  兒童心理學研究表明:幼兒期心理活動的主動性明顯增加,凡事喜歡說“我能”、“我自己來”喜歡自己去嘗試體驗。我認為成人要珍視孩子的這種獨立愿望,并抓住這個關(guān)鍵期,鼓勵引導孩子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如吃飯、穿衣、疊被、系鞋帶、整理圖書等。注意從孩子力所能及的事開始培養(yǎng)孩子的獨立自理的能力。

  一、學會自理

  要求孩子玩完玩具自己負責收拾,放在固定的地方。孩子沒有管理好自己的玩具,想玩某種玩具找不到時,家長不要輕易替他尋找,而要借此機會進行教育。家長可以問孩子:“玩具玩完應該自己收的,想一想,你把這個玩具放在哪里了?”這樣不僅可以讓孩子意識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做,還可以培養(yǎng)他們獨立的自理能力。

  二、承擔簡單的家務勞動

  孩子雖小,也能夠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事。例如:可以在飯前擺放碗筷;擦桌椅;掃地;倒垃圾;洗自己的小件衣服。作為家長一定要堅持孩子自己去完成,切莫代勞。

  三、自我服務勞動

  自我服務勞動是孩子照料自己的生活、保持環(huán)境整潔衛(wèi)生的勞動。作為學前班的孩子自我服務勞動的要求是:學會洗手、洗臉、刷牙、洗腳、剪指甲等;能初步搞好個人衛(wèi)生;能穿脫衣服,系鞋帶;學會削鉛筆、包書皮;能對自己的學習用品進行分類整理和保管。

  馬克思曾精辟地指出:“教育與生產(chǎn)勞動相結(jié)合是造就全面發(fā)展的人的唯一方法。”提倡兒童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其旨意不是在于為自己及他人乃至社會提供多少服務、創(chuàng)造多少價值,而是在于通過勞動培養(yǎng)全面發(fā)展的社會人。由于幼兒做事堅持性差,在培養(yǎng)“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方面需要老師和家長經(jīng)常提醒,適時鼓勵,增強幼兒學習做事的興趣,使孩子初步養(yǎng)成做事有始有終、負責到底的良好習慣。

  總之,教孩子學會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僅能培養(yǎng)幼兒的獨立性,還能培養(yǎng)幼兒愛勞動的品質(zhì)。這對幼兒的成長是具有積極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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