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語文總結之樂府詩】,繼《詩經》《楚辭》之后,在漢魏六朝文學史上出現(xiàn)一種能夠配樂歌唱的新詩體,叫做“樂府”。
“樂府”本是官署的名稱,負責制譜度曲,訓練樂工,采輯詩歌民謠,以供朝廷祭祀宴享時演唱,并可以觀察風土人情,考見政治得失。中國的采詩制度有著悠久的歷史,《夏書·胤征》已有采詩的記錄。流傳至今的《詩經》,當初就要算是一部官方頒布并為社會認可的標準選本。春秋以后,禮崩樂壞,征戰(zhàn)不休,采詩制度無法貫徹。到了秦代,統(tǒng)一時間短,百廢待興,雖然已有樂府官署之名,但仍然沒有采詩之實。漢承秦制,經濟凋敝,樂府機關也只能習常肄舊,無所增更,勉強維持而已。經過六七十年的休養(yǎng)生息,到漢武帝時,國力變得大為雄厚,乃擴大樂府的規(guī)模,采詩夜誦。到東漢,采詩成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光武帝曾“廣求民瘼,觀納風謠”,和帝則派遣使者“微服單行,各至州縣,觀采風謠”。此種風尚,在南北朝皆相沿襲。蕭梁時,社會上已經把“樂府”從官署的名稱轉變而為詩體。劉勰《文心雕龍》于《明詩》之外,另有《樂府》專章。昭明《文選》、徐陵《玉臺新詠》也都開辟了《樂府》專欄。其中既有文人詩歌,又有民間歌詩,亦即凡是合過樂能夠歌唱的歌詩,統(tǒng)統(tǒng)稱為“樂府”。在這兩類詩歌中,民間歌詩是精華所在,并且文人歌詩還是在民間歌詩的甘露滋潤下萌發(fā)并壯大起來的,所以我們對民間歌詩應給以高度重視。
北朝于戰(zhàn)亂間隙所奉行的采詩制度,與兩漢一脈相承。保存在郭茂倩《樂府詩集·梁鼓角橫吹曲》中的北朝樂府民歌,有的是用漢語創(chuàng)作,有的則為譯文,雖然只有六七十首,卻內容深刻,題材廣泛,反映了廣闊的社會生活,與南方民歌的細膩委婉清秀大相異趣,顯示出北朝的粗獷豪放的氣概,呈現(xiàn)出另外一種風情民俗的畫卷。由于北方各族統(tǒng)治者長期混戰(zhàn),反映戰(zhàn)爭的題材就要多些,有描寫戰(zhàn)爭和徭役帶給人民苦難的,有歌頌剽悍的尚武精神的。特別是《木蘭詩》,滿懷激情地贊美花木蘭女扮男裝,代父從軍,是個傳奇人物,與《孔雀東南飛》一起,被譽為樂府民歌中的“雙璧”。漢魏六朝樂府是中國文學史上一支奇葩,具有強大的生命力,直接影響了中國詩壇的面貌。它不僅開拓出了五言詩的新領域,而且對七言詩、歌行體以至律絕,都起了橋梁的作用。(摘自陳緒萬、尚永亮主編《漢魏六朝樂府觀止》,陜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中國北方民風彪悍,不少婦女同樣豪邁尚武,北魏時期的李波小妹英勇善戰(zhàn),十分著名,當時流傳著一首《李波小妹歌》:
李波小妹字雍容,褰裙逐馬如卷蓬。左射右射必疊霜,婦女尚如此,男兒安可逢?
總結:它曾大放異彩,成為中華民族優(yōu)秀文化遺產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可見作為北方樂府民歌代表作的《木蘭詩》,是有著一定的生活依據(j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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