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活動范圍小了,天天就接觸那么幾個人、幾件事,你能斷定孩子就對那么幾個人、幾件事感興趣,對別的人和事就不感興趣嗎?孩子的接觸面有限,興趣、特長自然就有限。為使孩子的生活不受限,父母應(yīng)盡量擴大孩子的結(jié)交、活動范圍,使孩子的天賦、才能有可施展的空間,可發(fā)揮的余地。在各種各樣的選擇里,孩子更愿選擇什么、做什么,這就為孩子的未來的興趣、特長埋下了伏筆。
2.需注意觀察、分析、比較和研究。
同一年齡的孩子有許多相同的興趣、愛好,家長的職責(zé)在于同中求異,看孩子到底對什么更喜歡、更感興趣。在發(fā)現(xiàn)孩子的興趣、愛好之后再做進一步的分析、研究。有時候,孩子的興趣、愛好和他的天賦、才能相吻合??孩子愛什么,正好擅長什么;有時候,孩子的興趣、愛好與之天賦、才能不吻合??孩子喜歡、愛好的,并不一定就是他所擅長的。這需父母仔細觀察、分析、研究孩子的興趣愛好里到底有幾分是天賦、才能?有幾分是偶然、巧合?孩子偶然喜歡什么,遇到新事物,會轉(zhuǎn)移注意力,對新事物產(chǎn)生興趣;一旦出現(xiàn)更新的事物,孩子又會對更新的事物產(chǎn)生興趣。這說明,孩子的興趣還不穩(wěn)定,孩子不過是在眾多的選擇里,暫時選擇了某事物,一旦出現(xiàn)新情況,還會出現(xiàn)新變化。這是正常的,每個孩子都會經(jīng)歷。難辦的是,孩子喜歡的卻不是他所擅長的。孩子年齡小,對未來、對自己、對同齡人認識不足,以為自己喜歡什么就擅長什么。孩子喜歡什么、擅長什么,需要父母長時間的觀察、分析、比較和研究。
3.不要急于給孩子的興趣、特長定性,定向。
因為,孩子的人生剛剛開始,他們的體驗、見識有限,認識、判斷也有限。過早給孩子的興趣、特長定性、定向,會使孩子失去很多的機會,錯過很多的選擇。如果孩子最初選擇的并不是他所擅長的,把有限的時間、精力都投在了他并不擅長的事情上,這不是貽誤了孩子的童年好時光嗎?所以,孩子還小的時候,采取“廣種薄收”的策略是明智的、可取的,這既不會使孩子錯過選擇的機會,也不會使孩子選錯了、貽誤再選的機會。孩子有比較、有鑒別,才會真正知道自己到底喜歡什么、愛什么、擅長什么。
4.不要急于給孩子請老師。
幼兒時期,正是孩子的思想、情感發(fā)育的關(guān)鍵期。孩子的思想、情感還沒發(fā)育起來,孩子的體驗、感受還沒建立起來,這個時候,急于給孩子請老師,讓老師給孩子灌輸一些思想、技法,這會使孩子的心里只有老師的思想、技法,而沒有自己的思想、技法。這樣靠老師灌輸、提攜起來的孩子,他的興趣、特長發(fā)展得再好,也不過是一個匠人、藝人,和那些熟練的泥瓦匠、木匠、鐵匠沒什么兩樣。父母不急于給孩子請老師,而是讓孩子自然發(fā)展,自我體驗,自由發(fā)揮,孩子的思想沒有那么多條條框框的約束,情感不受支配、擺布,等孩子的體驗、感受建立起來了,有一定的思想傾向了,這個時候,再帶孩子找老師。孩子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想跟老師學(xué)什么,這時,孩子學(xué)什么才是主動的、積極的;孩子學(xué)的是老師的思想精髓,而不是皮毛技法。這樣的學(xué)習(xí)才是創(chuàng)造性的學(xué)習(xí),這樣的孩子即使成不了什么特殊人才,也會在自己的領(lǐng)域內(nèi)擁有獨特的感悟和建樹。
5.應(yīng)留心孩子發(fā)展的動向和端倪。
孩子有某方面的興趣、特長不可能一點都“不顯山、不露水”。孩子喜歡什么、擅長什么總會伴有一定的習(xí)性、傾向。父母想早發(fā)現(xiàn)、早培養(yǎng)、早教育,就要注意觀察孩子的這些習(xí)性、傾向。比如,有孩子聽見音樂就會不由自主地手舞足蹈起來;聽一兩遍什么歌就能模仿、哼唱;走到哪兒都能聽到音樂的聲音,哼出音樂的曲調(diào)。這說明,孩子具有音樂方面的潛質(zhì)、天賦,以后有可能向音樂方面發(fā)展。再比如,孩子在什么地方都喜歡寫一寫、畫一畫,寫什么、畫什么都特別專注、投入;無論別人是表揚還是批評,孩子都照寫、照畫不誤,這說明,孩子有寫字、畫畫的興趣、愛好,以后有可能向字畫方面發(fā)展。孩子習(xí)慣性地、不由自主地就想什么、做什么,這就是孩子的興趣、特長的初露端倪。父母留心觀察,怎么也能從孩子身上發(fā)現(xiàn)一些“蛛絲馬跡”。
6.孩子喜歡什么,擅長什么,就應(yīng)盡量給孩子提供方便、條件。
孩子喜歡運動,就給孩子提供運動的場地、器具;孩子喜歡下棋,就為孩子尋師、訪友,讓孩子有學(xué)習(xí)、廝殺的對象;孩子喜歡昆蟲,就帶孩子收集昆蟲的標(biāo)本、資料;孩子喜歡音樂,就給孩子買音樂的光盤、影碟、門票。父母不支持、不付出,孩子不可能在興趣、特長方面有所發(fā)展;父母付出過多,要求過嚴(yán),也可能適得其反。孩子尚小,應(yīng)以熏陶、鼓勵為主,以指導(dǎo)、教育為輔。
7.不能以父母的興趣、意愿代替孩子的興趣、意愿。
有些父母認為孩子小沒主見,就自作主張地給孩子報這班那班。這些擅自做主的父母,一不管孩子的根基、接受能力,二不管孩子的興趣和愛好。他們只管自己喜歡什么、向往什么,或者什么在社會上吃香,什么對孩子今后的升學(xué)有好處,就給孩子報什么班。孩子很小就去上這沒根基、沒趣味的興趣、特長班,幾年、十幾年下來,花費了不少人力、物力、財力,孩子真能遂父母的愿,成為某方面的人才嗎?能找出幾個這方面的成功事例嗎?可為什么真有父母擅自做主,孩子后來又真的成了他們希望的那樣的人呢?那是因為有些父母的擅自做主暗自契合了孩子的天賦、才能,才有了兩全其美的結(jié)局。這是多么偶然的事啊,誰能保證自己也能碰上這樣的好事?我們要想自己的“投資、投力、投愿”有把握,就需仔細分析、研究孩子的實際情況,不要一廂情愿,把自己的時間、精力、財力和孩子的時間、精力一起拿來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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