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離異家庭再婚的時候,孩子的教育問題應該成為父母首先要關注的問題。因為離異傷害的不僅僅是夫妻雙方的事情,更是事關孩子的問題。很多孩子都不愿意見到自己的父母離異,所以短時間內很難再去接受再婚的父母,所以這個時候重新組成的家庭需要特別關心孩子的 心理發(fā)展特點以及教育問題。下面我們就來看看再婚家庭子女的心理特點與教育。
如何做好再婚家庭的子女教育工作,不僅關系到兒童身心健康,也關系到再婚家庭的幸福、美滿。從我們近年來的研究結果看,子女教育與親子關系是再婚家庭父母面臨的重大難題。由于普遍不甚了解孩子的心理特點,再婚家庭父母在子女教育上存在一些共同的問題。
一般來講,離異家庭中的繼子女普遍存在以下一些心理狀態(tài)與特點:
父母離異原因雖然多樣,但對于大多數(shù)家庭的兒童來說,他們都存在一個共同的傾向,即不愿接受父母分離的現(xiàn)實,希望這種分離是暫時的,期待著父母有朝一日重歸于好。
擔心失去與之共同生活的親生父(母)的愛。由于親生父母離異或一方死亡,這些兒童剛剛經(jīng)歷了失去親生父(母)的痛苦,此時他們會更擔心失去現(xiàn)有的父 (母)或父(母)的愛,他們會強烈地擔心繼父(母)會奪去許多現(xiàn)有父(母)對他們的愛。與再婚父(母)對繼父(母)的配偶角色認同的即刻性相比,繼子女對 繼父(母)的角色的認同具有延遲性。因為父(母)名稱不僅是一個稱呼問題,更是一個感情問題。繼父(母)作為父(母)的角色的實現(xiàn),需要先通過愛去賦予父 (母)稱呼的情感意義和實際內容。
會產生對未生活在一起的親生父(母)的內疚感。在繼子女開始喜歡他們的繼父(母)時,他們還會產生一種較強烈的內疚感,擔心喜歡了繼父(母)就意味 著不愛未生活在一起的親生父(母),是對他(她)們的背叛,因此會覺得對不起他(她)們。特別是未生活在一起的親生父(母)在孩子面前指責他(她)的繼父 母時,這些兒童的內疚感會更加嚴重。
會產生各種應付焦慮、擔憂、沖突的防御性反應。這時,如果再婚父母以強硬的態(tài)度、過激的行為強迫孩子適應自己,孩子可能會把對不負責任的親生父(母)的憤怒轉移發(fā)泄到繼父(母)身上,以消極態(tài)度避免與繼父(母)接觸,等等。
上述一些心理狀態(tài)與特點,都是在繼子女身上較普遍存在的,也是正常的和應當?shù)玫嚼斫獾摹W鳛樵倩榧彝サ母改,無論是孩子的親生父母或是繼父母,首先 要充分認識上述一些特點,要站在孩子的角度調整自己的心理狀態(tài)與教育行為,并在遇到各種困難時泰然處之。從我們的研究結果看,大多數(shù)再婚家庭的父母對這些 特點雖有一定的認識和準備,但卻很不充分,以致在對孩子的教育過程中缺乏耐心,并采取一些不妥當?shù)姆绞健?/p>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再婚家庭的父母一定要注意保護子女對未生活在一起的另一位親生父(母)的感情,可以說,父母有權再選擇配偶,卻無權強迫孩子接 受、承認繼父(母)。應該給他們時間,不要強迫他們立刻接受再婚的事實,馬上去親近、熱愛他們的繼父(母);應注意不要在孩子面前消極地評價他們的未生活 在一起的親生父(母),允許孩子把他們理想化;千萬不要設想用繼父(母)去替代孩子的親生父(母),不要將孩子的親生父(母)與繼父(母)置于互相對立的 位置。
知道了再婚家庭子女的心理特點與教育,所以說對于孩子而已,無論是和哪一方生活在一起,另一方都需要定期的看孩子,這樣才不會在孩子心理留下陰影。同樣的,在再婚家庭中,我們不能要求孩子能盡快接受繼父或繼母,這樣的話,可能會讓孩子產生討厭對方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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