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發(fā)達國家的家庭里,父母普遍都重視從小培養(yǎng)孩子的自理能力和自強精神。
在美國,家庭教育是以培養(yǎng)孩子富有開拓精神、能夠成為一個自食其力的人為出發(fā)點的。父母從孩子小時候就讓他們認識勞動的價值,讓孩子自己動手修理、裝配腳踏車,到外邊參加勞動。即使是富家子弟,也要自謀生路。美國的中學生有句口號:“要花錢,自己掙!”
在瑞士,父母從小就著力培養(yǎng)孩了自食其力的精神。譬如,十六七歲的姑娘,從初中一畢業(yè)就去一家有教養(yǎng)的人家當一年左右的女傭人,上午勞動,下午上學。這樣做,一方面可以鍛煉勞動能力,尋求獨立謀生之道;另一方面還有利于學習語言。因為瑞士有講德語的地區(qū),也有講法語的地區(qū),所以一個語言地區(qū)的姑娘通常到另外一個語言地區(qū)的人家當傭人。其中也有相當多的人還要到英國學習英語,辦法同樣是邊當傭人邊學習語言。掌握了三門語言后,就去辦事處、銀行或商店就職。長期依靠父母過寄生生活的人,被認為是沒有出息或可恥的。
在日本,在孩子很小的時候?就給他們灌輸一種思想——“不給別人添麻煩”,并在日常生活中注意培養(yǎng)孩子的自理能力和自強精神。全家人外出旅行,不論多么小的孩子,都要無一例外地背一個小背包。要問為什么?父母說:“這是他們自己的東西,應該自己來背。”上學以后,許多學生都要在課余時間,在外邊參加勞動掙錢。大學生中勤工儉學的非常普遍,就連有錢人家的子弟也不例外。他們靠在飯店端盤子、洗碗,在商店售貨,照顧老人,做家庭教師等掙自己的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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