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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如何選擇正確的托輔班?

編輯: 路逍遙 關鍵詞: 入園入托 來源: 逍遙右腦記憶
  又是一年暑假,一些商業(yè)性托輔機構的生意又開始“火”了起來! 〗眨斗ㄖ迫請蟆酚浾咴诤笔∥錆h市多個小區(qū)走訪時發(fā)現,不少“家庭式”托輔機構藏身于居民樓內,他們大多無任何證照,但收費與正規(guī)培訓機構并無太大差別! ∵@些“家庭式”托輔機構是如何運作的?安全有無保障?又應當如何對其進行監(jiān)管?筆者對此進行了一番調查。  托輔班設在小區(qū)內  武漢市魯巷實驗小學正大門對面,就是武漢市洪山區(qū)魯巷街雙塘小區(qū)。尚未走到小學門口,你就可以看到各種各樣托輔班的宣傳廣告! W校已放假,該校六年級的一名男同學仍在校門口玩。“我沒上過托輔班,不過班上大概有五六個同學上過,我們老師曾統計過。”他說,很多同學都到對面的小區(qū)里上托輔班! №樦@名小男孩所指的方向,筆者注意到,學校對面雙塘小區(qū)一棟住宅樓上掛出了某托輔機構魯巷教學點的宣傳牌,標明該托輔機構在一單元的四樓、五樓! ∵@是一棟7層住宅樓,樓梯比較窄。時近中午,樓道內顯得比較安靜! 淼剿臉牵P者看到,一幅標明為“××托輔”的紅底白字廣告上的箭頭指向401房間,房間門上貼著一張告示,標明上班時間為周一至周五14時到21時,下面附有辦公電話和兩名老師的聯系方式! ∏瞄_虛掩的房門,兩居室的房子被改成教室,客廳則作為活動室,進門左手邊則是一間辦公室。墻上貼著一些學生活動的照片,還有彩繪的卡通畫。不過,沒能看到任何經營執(zhí)照之類的證件。  “李老師不在,有什么事你可以問我。”一名自稱是“來打工”的年輕女士,接待了以家長身份咨詢暑期托管事宜的記者! ∵@名女士告訴記者,他們只招收6至12歲的小孩,也就是上小學的。為何不收幼兒園小孩?“孩子太小了,不好管,出了事也不好說。”  這家托輔機構的廚房設在同單元樓的501室。在該居民房內,同樣設有兩個教室,其中一間教室里還掛著白色寫字板,放著板擦等物品,進門左手邊的廚房里,一名婦女正在做飯。  除了在學校開學期間,開設學生課后輔導班外,這個托輔班也開設寒暑假班。目前,暑假班已開班,時間安排是:每天8時到17時,中午提供午飯,“老師”輔導孩子做暑假作業(yè),并預習新課程;其中周二看電影,周四學游泳,每天一名學生收費60元。  住在雙塘小區(qū)另一棟居民樓301室的徐婆婆說,她家旁邊就是一個托輔班。在徐婆婆的指引下,筆者來到該培訓班的門前,發(fā)現沒有任何宣傳標志,透過門縫望進去,可以看到一些桌椅。  “他們剛剛搬來沒幾天,估計近期會有小孩兒來吧。”徐婆婆說。  行政部門“沒法管”  作為媽媽,歐陽?在今年暑假終于可以松口氣了:兒子小學畢業(yè)了,再不用為到處找托輔班而整天擔心了! ∫蛘煞蛟谕獾毓ぷ,歐陽?獨自一人帶孩子。今年以前,他們夫婦往往會為兒子放學后、放假時到哪里去而操心。  “正規(guī)托輔班的孩子太多,而且一般距離學校有點遠。”歐陽?告訴筆者,自己也曾找過設在小區(qū)里的所謂“托輔班”,離家和學校倒是很近,但大多是“黑托管”,無證無照,衛(wèi)生條件也不怎么樣,地方小,安全也沒什么保證! W陽?曾多次與其他家長交流過找托輔班的經驗,她說,其實大部分家長并不情愿把孩子送托輔班,但因為工作原因,又不得不選擇把孩子送到一些收費低、管理松散的“家庭式”托輔班,“其實,他們的服務質量根本得不到任何保障”! W陽?的另一重身份,則是武漢市工商局江岸區(qū)分局球場工商所的副所長。  “‘家庭式’托輔班,由于很多時候是熟人之間代為看管孩子,本身就沒有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也沒獲得衛(wèi)生許可證,在孩子教學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較大隱患。”歐陽?告訴筆者,目前國家沒有監(jiān)管這些托輔機構的相關規(guī)定,武漢市也沒有地方法規(guī)對此進行規(guī)范,所以這類托輔班的監(jiān)管很混亂。  在調查中,筆者發(fā)現,托輔班的老師,部分是退休人員或社會無業(yè)人員,不具備任何從業(yè)資格;還有一部分,是來自各大高校的兼職大學生! ∥錆h市洪山區(qū)教育局辦公室有關工作人員表示,托管不是培訓,在其師資、場地等方面沒有明確的要求限制,教育部門也無法進行監(jiān)管,出了糾紛只能算是民事合同糾紛,可通過法院起訴解決! ⊥休o班宜疏不宜堵  采訪中,很多家長也頗為無奈:想親自管孩子,但工作中又身不由己;送到托輔班,往往擔心輔導效果差,甚至出現人身安全傷害,且連個說理的地方都沒有! “從行業(yè)性質看,這種小范圍的、以家庭為單位經營的學生托輔機構,在備案上屬于服務類行業(yè),不在教育部門的管轄范圍內,而工商部門在審批時目前也缺少相應的準入規(guī)范。”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周其明認為,這種“家庭式”托輔機構與家長之間屬于民事關系,沒必要納入行政監(jiān)管,但應通過法律手段明確托管責任,以便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托輔班是應眾多家長需求而出現的,從保護學生安全的角度出發(fā),對于托輔班,我們千萬不能‘一刀切’地去堵,而是應該在探索中逐漸規(guī)范,逐漸去疏通現在存在的問題。”武漢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尚重生建議,當前,可以由社區(qū)居委會或街道辦牽頭開辦托輔班,實行集體管理,招聘工作人員并對他們進行培訓,提高素質! ∵@一觀點得到了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楊守信的贊同:“如果把辦托輔班這個工作,交由街道和社區(qū)牽頭負責,不僅可以保障孩子的飲食衛(wèi)生條件,場地方面也能改善不少,也能打消家長的很多顧慮。同時,社區(qū)學校還可與學校掛鉤聯系,實行集體接送。”  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廉政研究院教授喬新生看來,“托輔班”的問題,實際上反映了我國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在現實中難以落實的問題! “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法規(guī)定,社會、學校、家庭都負有保護未成年人的義務。”喬新生認為,可以由學校在正常的教學計劃之外,為學生提供相應免費服務,實現學校和家庭的無縫對接。喬新生還建議,各地可盡快出臺具體規(guī)定或地方法規(guī),要求學校和學校的老師解決學生放學后、家長下班之前學生權益保障中所面臨的問題,切實保證學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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