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玩是每個幼兒的天性,當然,在玩的過程中,必然會有免不了的磕磕碰碰,吵吵鬧鬧,甚至會下手“打人”。當然,這種“打人”并不是我們大人們心中想象的暴力毆打行為。而是小孩子們心目中自認為很解氣的一種心理報復。常見的報負不過是:“抓對方幾下,打?qū)Ψ綆紫露?rdquo;并不會對自己或?qū)Ψ皆斐蛇^多傷害,因此,作為我們老師或家長并不用慮張聲勢。并不必用各種方法來教訓孩子,這樣只會使他們產(chǎn)生逆返心理,后果會變嚴重。
在我看來,當發(fā)生類似情況時,教師應針對情況,用心理轉(zhuǎn)移法效果會較理想,例如有次我們班小石頭小朋友怒氣沖沖的找到我跟我說格格打她。我看到這種情況二話說沒說,拉他到水桶前打一杯水遞給他說:“別生氣,現(xiàn)喝水然后再跟老師說好嗎?”小石頭看著我接過水杯喝起來,喝完我并沒有立刻解決他的問題,而是對他說“喝水的時候聽到一種咚咚聲了嗎?那是你心中的不滿,想想整件事情格格為什么打你?是不是你什么地方做的不對?”小石頭低下頭好久不說話。“那你現(xiàn)在應該怎么做呢?”我在鼓勵他。“老師我不小心踩到了格格的圍巾,她就推了我一下,我知道該怎么做了。”說完撒腿跑了出去,當我趕出去的時候他已經(jīng)和格格玩起了搭高樓。他們剛才的煩惱早跑到九霄云外去了,不要忘記:孩子容易被新事物所“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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