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聯概念:
為進行相互貿易或其他的共同目的而組成的一種松散的國家聯合,各成員擁有獨立的內政外交權力,沒有全國統(tǒng)一的憲法、軍隊與財政,政府權力極為有限。
美國總統(tǒng)制和英國君主立憲制異同:
國家政體 | 美國總統(tǒng)制 | 英國君主立憲制 | |
相同點 | 經濟基礎 | 私有制 | |
國家性質 | 資產階級專政 | ||
政黨制度 | 兩黨制 | ||
議會制度 | 兩院制 | ||
原則 | 三權分立 | ||
不同點 | 國家元首是誰 | 總統(tǒng) | 國王 |
國家元首的產生方式 | 選民選舉產生 | 世襲 | |
國家元首有無任期 | 任期制 | 終身制 | |
國家首腦有無實權 | 有 | 無 | |
政府首腦是誰 | 總統(tǒng) | 首相 | |
政府如何產生 | 總統(tǒng)任命 | 議會產生 | |
國家的權力中心是誰 | 總統(tǒng) | 議會 |
地方“自治”與中央政權的關系:
美國在加強中央權利的同時,也在防止這種權利的膨脹,于是憲法規(guī)定各州擁有較大權力。州政府機構的設置與聯邦政府相同,也由立法、行政、司法三部分實行分權和制衡。州的行政首腦是州長,州議會實行兩院制。
1787年憲法的頒布:
1、理論來源:
孟德斯鳩的三權分立學說:如果同一個人或是由重要人物——貴族或平民組成的同一機關行使這三種權力,即制定法律權(立法權)、執(zhí)行公共決議(行政權)和裁判私人犯罪或訟爭權(司法權),則一切都完了。
2、原則:
“分權與制衡”。
3、內容:
①立法權歸于國會。國會實行兩院制(參議院、眾議院);國會擁有宣戰(zhàn)權等。
②行政權歸于總統(tǒng)。法律的實施經總統(tǒng)批準。
③司法權:歸于聯邦法院。對法律擁有最高解釋權。
④“分權與制衡”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權力之間制約達到平衡。
4、重要進步意義:
(1)世界上第一部比較完整的資產階級成文憲法,奠定了美國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礎;
(2)西歐的啟蒙思想政治學說與美國實際的結合,在整個政治制度史中堪稱典范,對以后資本主義國家制度的建立起到示范作用。
(3)聯邦制賦予政府強有力的權力,利于國家的鞏固;聯邦政府實行三權分立原則,權力之間制約平衡,防止專制獨裁,保障了資產階級民主制度的實行。
(4)地方自治權與中央政權形成較為和諧統(tǒng)一的關系,維護國家主權的同時,有利于地方的積極性的調動和創(chuàng)造性的發(fā)揮。
(5)體現和維護了獨立戰(zhàn)爭的重大成果,使政府建立在民主原則的基礎上,帶來美國的長期穩(wěn)定。
5、局限性:
(1)剛剛獨立的美國既要建立強有力的政權以確保獨立,又要防止政權走向獨裁,故美國1787年憲法強調三權分立的原則,強調政權的組織形式,但沒有真正解決人權問題,在印第安人、黑人問題上種族歧視明顯,婦女地位低下。
(2)明確財產性劃分標準。
6、進步性:
①世界上第一部比較完整的資產階級成文憲法,奠定了美國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礎;
②西歐的啟蒙思想政治學說與美國實際的結合,在整個政治制度史中堪稱典范,對以后資本主義國家制度的建立起到示范作用。
③聯邦制賦予政府強有力的權力,利于國家的鞏固;聯邦政府實行三權分立原則,權力之間制約平衡,防止專制獨裁,保障了資產階級民主制度。
④地方自治權與中央政權形成和諧統(tǒng)一的關系,維護國家主權的同時,有利于地方的積極性的調動和創(chuàng)造性的發(fā)揮。
⑤體現和維護了獨立戰(zhàn)爭的重大成就,使政府建立在民主原則的基礎上,帶來美國長期穩(wěn)定。
兩黨制的雛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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