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教給孩子正確的思維方法。這里所說的思維方法,一般包括:一是分析和綜合的方法,它不僅能把一個對象分解成為各個組成部分或個別屬性加以研究,而且還能把各個組成部分或個別屬性組合成一個整體加以研究:二是比較的方法,通過對比、比較,搞清概念間、事物間的聯(lián)系和區(qū)別,差異性和同一性:三是抽象與概括,即把各種對象或現(xiàn)象之間的共同屬性抽取出來,抽取共同屬性,并使之結合起來,聯(lián)系起來,概括出本質屬性,得出概念的定義。
另外還有具體化,即把抽象出來的一般認識應用于具體對象,一如舉例說明定律、規(guī)律,用一般原理來解答習題,做實驗作業(yè)等。上述各種思維方法是互相聯(lián)系,互相影響的。在復雜的學習活動中,很少是以一種思維方法進行。正是這些思維方法的不同組合,兒童才不斷提出和解決學習中的各種問題。當然對小學生來講有關的訓練雖然是初步的,但同樣是十分重要的。
如何使孩子學會正確的思維方法呢?針對孩子思維的具體形象特點,可以從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感性認識入手。比如比較的方法,這是一種確定事物彼此之間的同異和關系的一種思維方法,正如俄國烏申斯基所說的:“比較是一切理解和思維的基礎。我們正是通過比較來了解世界上的一切的。”例如,孩子們總是容易混淆帶有偏旁的字,如果采用比較的方法,先讓他們找出哪些字是帶有‘姿’,哪些字是帶有“之”,在分別加以排列的基礎上進一步思考它們表示的字意上有什么區(qū)別。還可引導孩子分辨春天和秋天的景色,區(qū)分家畜和野生動物,鯨和海豚,草地和田野,海洋和河流,……這樣不僅能使他們獲得準確概念和知識,而且還能逐漸學會通過比較辨認事物,提高思維能力。
問題的關鍵在于,要遵循孩子思維過程的特點,提出富于啟發(fā)性間題,讓孩子自己去思考,去探求答案。一位老師為使孩子們理解“動物”這個概念,他是這樣引導的:教師問:‘你們知道什么叫動物嗎?,孩子答:“雞鴨鵝豬牛羊都是動物,因為它們都會叫喚“。老師問:”這樣說對嗎?版閣不會叫喚,可是它也是動物啊里,孩子說:‘蚯蚓會爬,會爬會走的都叫動物。”教師又問;‘魚可不會爬不會走,只會在水里游;鳥會飛,它們不也是動物嗎?“孩子說他們是動物,因為它們都會活動,會活動的叫動物。這時教師進一步追問:“能活動的叫動物,那么飛機會飛,是不是動物呢?”孩子們回答說:“飛機自己不會飛,是人開動的,它沒有生命,是人造的,所以不是動物。即這時教師才畫龍點睛加以總結:“多以有機物為食料,有神經、有感覺、能活動的生物才叫動物“。這個典型事例說明,孩子們掌握概念是經歷了一個由淺入深,由表及里的復雜的思維過程。正如列寧肯定黑格爾的一句名言:“一般性東西的提煉,就是認識的開始。“孩子們正是在一般規(guī)律性知識的“提煉“中學會基本的思維方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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