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近日在中央黨校開班。開班儀式,七常委悉數(shù)出席,習近平總書記發(fā)表重要講話時指出,各級領導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規(guī)定我們怎么用權,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懸法律的明鏡,手中緊握法律的戒尺,知曉為官做事的尺度。
眾所周知,戒尺 在古時,是私塾先生對學生體罰用的木板,戒,就是警戒,懲戒的意思;尺,就是尺度、標準。習近平總書記古為今用,提醒各級領導干部要手中緊握法律的戒尺,知曉為官做事的尺度,可謂語重心長、言簡義豐。
對于領導干部來說,戒尺就是要求,是法規(guī)制度、黨章黨紀、民心民意;戒尺就是做人為官的德行、規(guī)矩和準繩;戒尺就是是無言的勸誡、有力的警示。面對復雜的內外部環(huán)境、面對形形色色、無處不在的誘惑,能不能保持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的清醒頭腦,始終不越界、不越軌、不越雷池一步,關鍵就看我們的心里能不能有個條條框框,知曉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什么事可為、什么事不可為。
也就是說,領導干部只有手中緊握法律的戒尺,知曉為官做事的尺度,才會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保持旺盛的革命意志,堅定正確的人生航向,才能在工作、生活和自身修養(yǎng)上有所作為,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及時掃除自己政治上、思想上、人品上沾染的灰塵,始終保持共產黨人的蓬勃朝氣、昂揚銳氣和浩然正氣。如果領導干部心中無尺度、手中無戒尺,那么,就有可能無法理性面對各種利益,在思想上放松和懈怠,就有可能在人情世故的糾纏中、在形形色色的誘惑和糖衣炮彈的進攻中,喪失原則,沾上污垢,最終滑向腐敗的泥潭,接受黨紀國法的懲處。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掀起反腐風暴,李春城、衣俊卿、劉鐵男、倪發(fā)科、郭永祥、王素毅、蔣潔敏、季建業(yè)、廖少華等省部級官員相繼落馬,就是典型的例證和見證,充分表明我國是法治國家,任何人都必須在法律框架內行事,沒有人可以凌駕于黨紀國法之上,黨紀國法面前人人平等,沒有特殊黨員、特殊干部、特殊領導、特殊公民。無論什么人,無論其職務有多高,都沒有超越黨紀國法的特權。一切違反黨紀國法的行為,都必將受到追究和制裁。
也正因如此,筆者認為,習近平總書記的戒尺觀值得各級領導干部認真領會、深思和警醒,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要把心中高懸法律的明鏡,手中緊握法律的戒尺,知曉為官做事的尺度作為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作為為官用權的警世箴言,作為干事創(chuàng)業(yè)的行為準則,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嚴守法紀之戒,丈量行為之度,在思想意識深處設置一道底線、劃出一條紅線、標明一片雷區(qū),不該說的不說,不該拿的不拿,不該去的地方不去,不該用的權不用,管得住手腳、穩(wěn)得住心神、守得住清貧,真正做到思而出乎理智、做而有所顧忌、行而不忘法紀,切實履行好共產黨人的崇高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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