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完成學習任務的途徑和手段。小學語文是指小學生學習語言文字的方法。《九年義務制教育全日制小學語文教學大綱》指出:“教師在指導學生理解和運用語言文字的過程中,要指引思維的途徑、方法,鼓勵獨立思考。”要教給學生一些學習方法,鼓勵他們采用適合于自己的方法,主動地進行學習 學習計劃。”這說明,教師不僅要使學生“學會”,更重要的是要使學生“會學”。而要使學生“會學”,就得進行學法指導。所謂學法指導,指的是教師在教學過程中通過最優(yōu)途徑,使學生掌握一定的學習方法,并獲得具有選擇和運用適當?shù)膶W習方法進行有效學習的能力。
學法指導包括兩個方面的內(nèi)容:一是在具體的學習情境中引導學生掌握具體的學習方法,如學習生字的方法,理解詞語的方法,閱讀文章的方法,寫作的方法等等,屬事實認識的范疇;二是引導學生明了各種學習方法的適用范圍,使學生在特定的學習情境中,能夠選擇恰當?shù)姆椒ㄟM行學習,屬使用價值認識的范疇。只有當學生對學習方法的運用達到了后一種境界,學法指導才有真正的意義,才可以看作成功。
◇語文學習方法的分類
學習方法是分層次的,不同層次的學習方法組成了學習方法的體系。
馬克思主義哲學既是科學的世界觀,又是重要的方法論,它從最高層面上對小學生語文學習的方法進行根本性的指導。
各科通用的,帶有普遍意義的,具有一般規(guī)律性的,適合于各門學科學習的方法,對于語文學習同樣具有很大的影響,如新舊之間的聯(lián)系、溫故而知新、循序漸進、提綱挈領、學思結合、手腦并用等等。對這些學法的指導構成第二層面的學法指導。
從這一層面來看,可以把學習方法分為五大類:
(一)模仿的學習方法
模仿是學習過程的普遍現(xiàn)象,人類在學習語言、學習各種技能、進行藝術習作的最初階段,都要借助于模仿,以模仿作為學習的階梯。
(二)抽象概括的學習方法
學習的基本經(jīng)驗是思考,而思考的一種方法就是對學習對象進行分析、綜合、抽象、概括的思維加工。這種學習方法使學生從低級的感性階段上升到高級的理性階段。
(三)解決問題的學習方法
思維活動產(chǎn)生于問題。學習過程中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問題,需要學習者去發(fā)現(xiàn),去解決。因此,學習既是解決問題的過程,也是學習怎樣解決問題的過程。解決問題的學習方法是辯證、科學的學習方法,也是學習者在具有一定的知識技能后所采取的基本的學習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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