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舊布新的梭倫改革

編輯: 逍遙路 關鍵詞: 高二 來源: 高中學習網
第2課 除舊布新的梭倫改革
一、教材分析
【課標要求】
1.簡述梭倫改革在頒布“解負令”、確立財產等級制度和推行國家權力機構改革等方面的主要措施。
2.指出梭倫改革呈現的“革命性”與“中庸式”的基本特點。
【目標】
1、知識與能力
(1)識記解負令的內容,確立財產等級制度的方法、標準、權利與義務,以及梭倫改革在發(fā)展工商業(yè)方面的措施;
(2)理解梭倫改革應對貴族反對的策略及現實性,財產等級制度改革不能帶來真正的平等、以及公民權利提高的進步意義和局限性;
(3)分析解負令頒布對雅典社會結構帶來的影響,探究梭倫改革對雅典社會經濟發(fā)展的影響。
2、過程與方法:
(1)指導學生閱讀教材內外的內容,從多角度認識、解釋歷史人物,進一步提高學生閱讀歷史資料,獲取有效信息的能力。
(2)通過分析表格觀察圖片,運用比較的方法正確評價財產等級制度;
(3)用歸納法概括“解負令”的基本內容;結合背景分析其意義和影響;
(4)通過學生表演課本劇,再現梭倫改革內容,調動學生的參與意識,加深學生的改革的理解。
3、情感態(tài)度與價值觀
(1)通過對改革背景的分析,使學生認識到順應潮流,實事求是,改革就能成功;
(2)從經濟與政治的關系理解鼓勵發(fā)展農工商業(yè)的意義;
(3)通過對改革內容的分析,使學生認識到進行一場社會變革來調整生產關系中不適應生產力發(fā)展的因素,從而更好的促進生產力發(fā)展,聯系我國國有企業(yè)改革同樣如此。

【重難點】
重點:梭倫改革的內容。
難點:梭倫改革的評價。

二、教學過程:
★新課導入:
復習導入法:根據前一節(jié)課學習,請學生回憶梭倫改革的歷史背景,然后直接進入改革具體措施的學習。
★講授新課
梭倫改革的內容
(一)頒布“解負令”等法令:
1、措施:
(1)頒布“解負令”:
含義:“負”指的就是債務,“解負令”就是廢除債務的法令。
雅典債的來源:分兩種,即因契約而產生的債和因損害而產生的債,亞里士多德在《尼柯馬赫倫理學》中稱前者為自由之債,后者為不自由之債。梭倫改革前,雅典農民的境況極其艱苦,借了財主的債若還不起,財主就在借債者的土地上豎起債務碑石,借債者就會淪為“六一漢”,他們?yōu)樨斨髯龉,收成的六分之五給財主,自己只留六分之一。如果收成不夠繳納利息,財主便有權在一年后把欠債的農民及其妻、子變賣為奴。
措施:廢除所有債務;釋放和贖回債務奴隸;廢除“六一漢”制度;
(2)頒布占有土地的最高限額法:
目的:防止產生新的債務奴隸;
內容:規(guī)定個人占有土地的最高限額。
(3)制定“遺囑法”:
目的:杜絕貴族任意侵占平民財產;
內容:規(guī)定無子女者有權按照自己的意愿,將遺產交給指定的繼承人。
(4)安撫貴族:
目的:減輕貴族的強烈反抗,穩(wěn)定社會秩序;
措施:允許貴族保留祖?zhèn)鞯牡禺a,使貴族得以繼續(xù)保持優(yōu)越的經濟地位。
特點:調整改革措施,有效地保證改革的順利進行,體現了改革的策略性和政策的靈活性。
2結果和意義:
(1)有效地防止了貴族兼并土地,解除了債務奴隸制對平民的威脅;
(2)促使社會結構發(fā)生了重大變化,擴大了公民的基礎:原來的債務奴隸、平民、貴族都成為享有人身自由和公民權利的雅典公民;
(3)但并未廢除奴隸制,并走上了奴役外邦奴隸的道路。

(二)確立財產等級制度:
1、目的:打破貴族的世襲特權;
2、原則:財產的多少;
3、方法:公民每年的總收入折合成農產品計算財產,按財產的多少劃分四個等級。
等級名稱財產標準享受的權利應盡的義務
第一等級年收入500斗以上擔任一切官職提供騎兵
(自備軍械、軍裝、馬匹)
第二等級年收入300-500麥斗
任除司庫外的高級官職
第三等級年收入200-300麥斗
擔任低級官職提供重裝步兵(自備軍械、軍裝,是軍隊主要成分)
第四等級年收入200麥斗以下
不能擔任任何官職,只有選舉權,無被選舉權輕裝步兵和水手(只帶棍棒)
4、評價:
局限性:未實現公民間真正的平等。
由于確定財產等級的標準是財產的多少,財產越多,等級越高,享受的權力就越大,因此,這一制度并未實現公民之間的真正平等,像第四等級的農民、手工業(yè)者在沒有薪金補貼的情況下不可能經常參與政權。
進步性:打破了貴族依據世襲特權壟斷官職的局面,為非貴族出身的奴隸主開辟了參與政治權利的途徑,是一個歷史的進步。

(三)改革權力機構,建立“四百人會議”
1、目的:進一步打破貴族的專權
2、措施:
(1)恢復公民大會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公民大會是古希臘城邦國家的最高權力機構,主要職權有有權決定戰(zhàn)爭、媾和等國家大事,并有權利選舉國家公職人員。梭倫改革的最大進步之處就在于將參加公民大會的成員擴大到了包含第四等級在內的所有公民,這就打破了公民大會做為貴族政治的附屬品的局面,大大提高了廣大公民參政議政的積極性,削弱了貴族長老會議的權力,是雅典政治民主的一大進步。
(2)組成“四百人會議”作為公民大會的常設機構:“四百人會議”的設置,即是雅典政治的進步表現,又是雅典民主政治局限性的集中體現。首先,參加“四百人會議”的成員只有雅典最初的四個部落;其次,第四等級公民和其他人如奴隸、外來人無權參加“四百人會議”;再次,“四百人會議”實際執(zhí)掌最高統(tǒng)治權。所以,“四百人會議”的設置,在雅典政治民主化的進程中所起的作用只是打破了世襲貴族壟斷政治的局面,使新興的工商業(yè)奴隸主有權參與到政治管理中來。
(3)設立公民陪審法庭作為最高司法機關:梭倫改革首創(chuàng)陪審法庭制度,這是司法民主化的重要措施,是公民“參與審判”權利的表現,是雅典民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公民陪審法庭有審查任何訴訟案件、起訴已判決案件的權利。陪審員從各個等級的公民中抽簽產生。這就打破了貴族對司法審判權的長期壟斷。梭倫還廢除了許多嚴刑峻法,制訂了一些新的法律。在梭倫改革前,雅典行使的德拉古法以嚴酷著稱,對偷竊水果、懶惰等過失都要判處死刑。人民指責它不是用墨水所寫,而是用血寫的。梭倫改革了這一酷刑,規(guī)定除殺人罪外其他罪犯都不得處以死刑。任何公民皆有權提出控告。這是古代雅典尊重人權的一個表現。
3、影響:
(1)打破了貴族壟斷政治的局面,使工商業(yè)奴隸主有權參與國家政權,中下層平民也取得一些民主權利;
(2)有限的津貼使農民手工業(yè)者無法經常參政,實質是奴隸主階級內部的民主。

(四)鼓勵發(fā)展工商業(yè):
1、目的:鼓勵發(fā)展農工商業(yè),擴大平民就業(yè)機會,壯大雅典城邦實力;
2、措施:
(1)農業(yè):禁止糧食出口,抑制糧價;改進水渠灌溉系統(tǒng),提倡種植經濟作物;鼓勵自給有余的橄欖油等經濟作物出口。
(2)手工業(yè):規(guī)定凡雅典公民必須讓兒子學一門手藝,吸引鼓勵有技術的外國人遷居雅典。
(3)商業(yè)及其他:改革幣制和度量衡;確定私有財產繼承自由的原則;倡導節(jié)儉,抑制奢侈浪費;懲罰游手好閑之徒。
3、影響:推動了雅典社會的發(fā)展。

【課后小結】
通過梭倫改革具體內容的分析,可得知梭倫改革的一些基本特點:
基本特點:革命式、中庸式;
打擊對象:奴隸主貴族;
改革獲益:平民和工商業(yè)奴隸主;
改革性質:奴隸主階級的改革;
改革影響:奠定了雅典民主化政治的基礎。
梭倫推崇“中庸”,充當了“調停者”的角色,企圖用妥協的辦法來求得斗爭雙方的和解,走的是中間路線。他站在工商業(yè)奴隸主利益的立場上,為維護雅典的長久穩(wěn)定和發(fā)展,一方面削弱保守的氏族貴族勢力,但又在一定程度上保護貴族的政治特權,不使其受到不當損失;另一方面扶持平民階層,改善平民的經濟狀況,但又不使過分強大。他形容自己“拿著一只大盾,保護兩方”,結果將會如何呢?成功?失???下節(jié)課分析!

三、問題解答:
⊙【學思之窗】
這種財產等級制度與憑血緣建立的等級相比有什么不同?請對此做出評價。
答案提示:打破了貴族依據血緣門第的世襲特權壟斷政權的局面,為非貴族出身的工商業(yè)奴隸主開辟了參政的途徑,是一個歷史的進步。但財產等級制度沒有帶來真正的平等,廣大第四等級的農民、手工業(yè)者不僅無權擔任官職,而受經濟條件的制約也不可能經常參政。

⊙本課測評
1、梭倫改革中債務奴隸制的廢除和財產等級制度的確立有什么意義?
答案提示:因欠債為奴的平民重新獲得了土地與人身自由,奠定了雅典民主政治的基礎,有利于雅典奴隸制經濟的發(fā)展。重新調整了公民集體內不同階層之間的利益關系,使自身從事勞動的中、小所有者公民在經濟、政治和社會上的地位得以保證。
2、梭倫采取了哪些發(fā)展經濟的措施?
答案提示:(1)發(fā)展農業(yè)生產的措施:禁止糧食出口,抑制糧價;改進水渠灌溉系統(tǒng),提倡種植經濟作物;鼓勵自給有余的橄欖油等經濟作物出口。
(2)發(fā)展手工業(yè)的措施:規(guī)定凡雅典公民必須讓兒子學一門手藝;吸引鼓勵有技術的外國人遷居雅典。
(3)發(fā)展商業(yè)的措施及其他:改革幣制和度量衡;確定私有財產繼承自由的原則;倡導節(jié)儉,抑制奢侈浪費;懲罰游手好閑之徒。

⊙學習延伸
1.探究活動
寫一篇歷史隨想,想一想,如果你是生活在梭倫改革時代雅典的平民或貴族,梭倫的改革對你有些什么影響?
答案提示:如果是平民,是改革的受益者;如果是貴族(非工商業(yè)奴隸主)是改革的受害者。
2.閱讀與思考
請你分析上述材料,談談梭倫改革有哪些法制特征。
答案提示:法律的普遍性,法律寫在牌子上,立在柱廊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有人都要發(fā)誓遵守,執(zhí)政官宣誓;法律的穩(wěn)定性,百年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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