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語文試卷之說明文對象】,說明文的結構由事物的性質確定,一般來說,確定它的結構可從以下方面考慮:
1.按說明對象的自身條理性來安排結構
任何事物都有自身的條理規(guī)律,把握了這種規(guī)律并據此安排結構,能使說明的內容井然有序,條理清楚。一般來說,運動、變化、發(fā)展的事物,它的條理性表現(xiàn)在時序上,不同時間有不同的形態(tài),說明時可按時間順序安排結構。如《從甲骨文到縮微圖書》,就是按時間順序安排結構的,先寫文字產生和出現(xiàn)書籍的雛形,再寫正式的書籍,最后寫現(xiàn)代的書籍,從而說明了書籍演變發(fā)展的過程。
處于靜止狀態(tài)的事物,如建筑群、名勝古跡、物品等,常常從空間位置上體現(xiàn)它的條理形。說明這類事物,宜按空間順序,先表后里、先外后內進行說明。如《故宮博物院》說明一個古代建筑群,這個建筑群處在一定的空間方位上,排列有序,內部建筑有主有次。
總結:文章按照空間位置,先寫外部城門,后寫城內建筑,寫內時先寫主,后寫次。整篇文章層次井然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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