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在很多父母動不動就打孩子,特別是一些火氣大的父親,父親一般都要樹立對孩子的威信,所以動不動就要使用暴力手段,畢竟孩子不會反抗嘛。其實這種靠打建立威信的方式,是非常不可取的,今天我們愛早教小編就來為各位父母介紹下哪些情況下是絕對不能打孩子的。
1.孩子犯錯誤,是因為父母事先沒有告訴孩子不能這樣做,或者父母沒有把話講清楚。
2.孩子所犯的錯誤,父母自己也在犯。
爸爸媽媽自己都不知道這方面的事情應該怎么做,沒有很好地在這方面以身作則時,不要急著去打孩子。等自己改正了這方面的錯誤,清楚地知道遇到這種事情該怎么做時,再去懲罰也不遲。
3.父母在暴怒之下不能打孩子。
因為這時打孩子往往只是發(fā)泄自己的憤怒,懲罰時往往會失去分寸,會忽視孩子犯錯誤的原因,也很難給孩子講清楚為什么要打他,很容易失手打傷孩子。應等自己怒氣平息了,頭腦清醒了,再實施懲罰。
4.孩子生理與心理具有以下特殊情況者不能打:行為亢奮有神經(jīng)障礙的孩子,十分敏感的孩子,曾受過情感傷害的孩子。
5.不到3歲的孩子不要打。
根據(jù)心理學家埃里克森提出的人格發(fā)展階段理論,3歲的孩子處于游戲期階段,孩子的自主感十分強烈,同時孩子的良心、道德感也有了發(fā)展,自我統(tǒng)一性開始出現(xiàn),而3歲前的孩子,這一切都沒有出現(xiàn),或者只是剛剛發(fā)展。即使是有的孩子過于頑皮,體罰他的時間也只能提前到1歲半,對于1歲半以內(nèi)的嬰兒是絕對不能進行體罰的。因為在這一年齡段,孩子的活動主要是滿足生理上的需要,主要是一系列因為吃、喝、拉、撒、睡帶來的條件反射,是無意識的。在這一階段體罰孩子,會影響他們做出正常的生理與心理反應,導致孩子身心的不健康。
在1~3歲的階段,孩子處在自主性與羞怯和疑慮之間搖擺的階段。兒童迅速學會走、爬、推、拉和交談等許許多多的技能,學會了如何抓握和放開。他們不僅把這些能力應用于物體,而且還應用于控制和排泄大小便。換句話說,兒童現(xiàn)在能“隨心所欲”地決定做還是不做某些事情。父母必須按照社會所能接受的方向,履行精心保育兒童行為的任務,而又不能傷害兒童的自我控制感和自主性。如果父母使用體罰,兒童就會感到疑慮而體驗到羞怯。
育兒小貼士:在孩子3歲前的這一年齡階段,面對孩子的無理吵鬧,面對孩子幫倒忙,父母往往是最頭疼的,既要管住孩子,又不能體罰他們。怎么辦?
您不妨采用以下辦法來教育犯了錯誤的孩子:
?冷處理。
當孩子無理吵鬧時,不去搭理他,更不要給孩子以積極刺激,避免孩子在自己吵鬧和大人滿足要求之間建立條件反射。
?自然后果法。
對于喜歡亂碰東西的孩子,在不造成肉體傷害的情況下,可以讓他碰一碰煮熱的食物,讓他直接體會到其中的危害。
?用生氣的表情告訴孩子他的行為不對。
你可以把自己的憤怒寫到臉上去,這一階段的孩子,已經(jīng)學會看大人的臉色行事。看到大人的憤怒表情,很多孩子會停止自己的錯誤行為。
?講明道理。
給孩子講明一些簡單的道理,說清楚這樣做會給他帶來的直接傷害。比如,你亂碰開水瓶,會被燙著的,到時候會像打針一樣痛的。
6.6歲以后要盡量少打,12歲以后的孩子不能打。
一般而言,孩子6歲以后就應盡量減少體罰,而到了12歲就應完全停止了。6歲以后,多數(shù)孩子已經(jīng)進入學校了,獨立自主意識有了較好的發(fā)展,自尊心越來越強,開始努力地做事情,渴望著憑借自己的能力、勤奮,不斷帶來各種成就。這時體罰容易傷害孩子的自尊心,使他喪失成長所必須的成功體驗,影響人格的健康發(fā)展,養(yǎng)成消極、自卑的人格;而且在這一時期進行體罰,孩子能夠清楚地記住父母對自己的體罰,在心靈蒙上一層陰影。
特別是孩子進入青春期之后,孩子就會有獨立的自主意識,這種情況下,如果不把握好對孩子的教育尺度,會讓孩子產(chǎn)生各種心理問題,很影響孩子的身心成長。另外孩子進入青春期后,如果父母再打孩子的話,算是違法的,所以各位父母要注意教育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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