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舉一例:今夫弈之為數(shù),小數(shù)也,不專心致志,則不得也。弈秋,通國之善弈者也。使弈秋海二人弈,其一人專心致志,惟弈秋之為聽;一人雖聽之,一心以為有鴻鵠將至,思援弓繳而射之,雖與之俱學,弗若之矣。為是其智弗若與?曰:非然也。(《孟子·告子上》)這段文章已加上了標點,讀起來自然方便得多了,但也須一字一句詮釋。其中幾個關鍵性的字(或詞),如弈(yì):下圍棋;數(shù):技藝;誨(huì):教導;其:其中;鴻鵠:天鵝;援:拿起;弓繳(zhuó):此指用絲繩系著的弓箭;是:這,等等。如果弄不懂,全篇的意思就難以明白了。又如其中的七個“之”字,用法也不同,前三個作結構助詞,沒有實在的意義;后幾個是代詞,順次指“弈秋”“鴻鵠”和“專心致志者”(重復一次)。四個“為”字也不同,第一個相當“是”,“作為”的意思;第四個同“謂”,“認為”的意思。“惟弈秋之為聽”一句,是賓語提前的倒裝句式,即“惟聽弈秋”,等等,必須一一落實。這樣全篇所表達的中心,學習必須專心致志的道理也就清楚了。字、詞而至于句,這是由點連成線;理解句而至于篇,這是由線構成面,全篇的思想內容就很容易把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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