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多亞學派的思想主張:
1、自然法思想——邏各斯
斯多亞學派認為:邏各斯是貫穿萬物的永存不朽的理性,是自然的普遍規(guī)律和法則,也是衡量萬物的尺度和最高準則,它貫穿于一切事物中。這個形而上的概念著實難以讓人理解,無形、無色、無味,因此有人說西方之邏各斯如中國之道也。道可道,非常道;邏各斯可邏各斯,非常邏各斯!既然邏各斯是自然界萬物的最高準則,人也屬于自然界的一類,那么邏各斯也是人的最高準則,人要遵循邏各斯,遵循自然規(guī)律!人是宇宙的一個組成部分,因此服從、遵循了自然準則、規(guī)律的生活才是最善最美的生活。因此提出“順應自然的生活就是至善”。
2、精神自由思想
斯多亞學派不僅關注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還關注人與人之間的關系,甚至人的本質。 邏各斯不是一種外部力量,而是人自身的本性,理性。如果一個人按自己的理性(邏各斯)生活,那么他是自由的人,而為外界利益所驅使則是不自由的。個人的自由與否不在于外界所賦予的枷鎖,即使一個披著枷鎖的人,只要他按邏各斯生活,那么他是自由的,而即使是一位驕橫的皇帝,他也有可能是個精神的奴隸,是不自由的。也就是說,自由是對待外部情況和自身情欲的一種心態(tài),惡人無論有多少財富,多大權力,他也處于受奴役的狀態(tài);而有德行的人即使一貧如洗,身陷囹圄,也仍是自由人。 斯多亞學派極力推崇人內在的精神自由,除了精神之外,其他任何事物都不值得羨慕。
3、人人平等的思想
斯多亞學派注重內在精神,這種內在精神是上天賦予每一個人的。人人都受邏各斯的支配,因此所有的人,無論出身、種族、財富以及實際地位如何,都具有自然賦予的邏各斯這一點是相同的。因此他們是生而平等的。斯多亞學派的平等的原則也適用于奴隸,他們認為奴隸也是人,也具有其他人一樣的邏各斯。奴隸所奴役的只是肉體,而自由的精神是不可能被奴役的,因此在精神上奴隸與奴隸主都是平等的。 斯多亞學派天賦人權、人生而平等、精神自由的思想打破了各種身份的偏見,把人看著統(tǒng)一的一類。他們確立了一個新的價值尺度:以人的精神特征和道德水平來衡量人的價值。人的最重要的區(qū)別不在于我們所看得見的社會地位、身份、財富、種族、國際、性別上。這些思想后來直接被基督教所吸收,對后世產(chǎn)生了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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