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書的編撰:
1、定義:是指史書在內容上的分類和順序上的編排。實際上是研究歷史基本方法中的一部分(即歷史表述法)。
2、支配:史書的編撰受史家歷史見解(歷史觀)的支配。
3、注意的問題:
(1)縱的方面的闡述。
(2)橫的方面的敘述。
(3)縱、橫兩個方面在形式上的交叉和內在聯(lián)系。
體裁和體例:
體裁和體例是歷史編撰學中的兩個最基本的概念,他們都是史著的形式范疇,其含義聯(lián)系密切,但也并非完全相同,而是各有側重。
所謂體裁,是指史著的編寫形式和外在表現(xiàn)形態(tài);
所謂體例,是指史著內容的組織結構和編寫技巧。一般說來,一部史著的體例安排應當與它的體裁相適應,因此,不同體裁的史著往往具有各自的體例特點。但是,有時二者也不是完全一致的,如不同體例的史著,有時采取同一體裁;而不同體裁的史著,有時在體例上又相互滲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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