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的溫哥華街頭,一群憨態(tài)可掬的小鴨子在鴨媽媽的帶領(lǐng)下在公路邊漫步,突然,幾只小鴨子失足掉掉進(jìn)了下水道中,鴨媽媽急中生智,飛快的邁開八字步,去找警察幫忙,幾只小鴨子在哪里乖乖的等著鴨媽媽的歸來,不一會,鴨媽媽帶著警察趕來了,還出動了警車,他雙手將兩只小矮子提了上來,露出一副”我很無奈“的樣子,帶著警車走了,而鴨媽媽”嘎嘎“兩聲,對他們道謝后,帶著幾只小鴨子,大搖大擺的穿過了馬路。
動物的也是靈性的吧!要不然鴨媽媽沒有怎麼會去求助巡警呢?動物和人類一樣,一樣有感情,從某種根本來說,人類也是動物,只不過是一種高級動物罷了,既然人也是動物,那有什么資格去控訴動物是壞的呢?相比之下,或許人還不如動物,起碼他們知恩圖報,聰明單純,即使有殺謬與血腥,也是自然界的規(guī)律,勝者生存,弱者淘汰,讓路給小鴨子給我上了生動的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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