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憲法第56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F(xiàn)代國家公民意識的一個重要標準就是法律意識,對稅法的遵從度是一個國家文明程度和國民素質高低的反應。稅收是為了國民公共需要而征收的,我國稅收的本質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我國,稅收已經有4000多年的歷史了。追根朔源,稅收的歷史跟國家一樣久遠。
如果沒有了稅收,我們便沒有了太空之旅;如果沒有了稅收,我們就沒有了“天安門廣場”;如果沒有了稅收,我們就沒有了美麗的學校、公園……政府猶如一部龐大的機器,而稅收就是維持這部機器正常運轉的“汽油”、“潤滑油”!
稅收能給人民帶來利益,也能使祖國更加繁華,更加富強!如果我們每個人都積極交稅,我們國家經濟發(fā)展就會更好!所以,為了我們家鄉(xiāng)的繁榮昌盛,為了人民的幸福生活,我們不僅要學稅法、知稅法,還要積極參與宣傳稅法,增強納稅的榮譽感和稅法的遵從度,營造依法誠信納稅的良好社會氛圍,做一個名副其實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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