膚受的
《·顏淵》:“子張問明(明白事理)。子曰:‘浸潤之潛,膚受之?,不行焉,可謂明也已矣。’”朱熹注:“膚受,謂肌膚所受,利害切身。”意謂,逐漸積累的讒言和利害切身的誣告,都在你這里行不通,那才算得上“明”。后因以“膚受”指讒言誣告。《晉書·劉毅傳論》:“劉毅一遇寬容,任愷、和(和嶠)兩遭膚受。”又以“膚受”比喻表面感受,所得甚淺。漢代張衡《東京賦》:“末學(xué)膚受,貴耳而賤目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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