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丁的
《晉書·范汪傳附范寧》:“今以十六為全丁,則備成人之役矣。以十三為半丁,所任非復(fù)童幼之事矣。”,“半丁”,指未成丁年的人,也稱“次丁”!稌x書·食貨志》:“男女年十六已上至六十為正丁,十五以下至十三,六十一以上至六十五為次丁。”按照晉代戶調(diào)規(guī)定,“丁男之戶,歲輸絹三匹,綿三斤;女及次丁男為戶者,半輸。”也就是說,“半丁”和“次丁”為戶者每年還得繳納一部分絹、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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