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二十四孝》。
【釋義】為了孝順父母放棄做官。
【歷史典故】
潘岳,字安仁,滎陽中牟人,晉武帝時任河陽縣令。他事親至孝,父親去世后,他就接母親到任所侍奉。他喜植花木,天長日久,他植的桃李竟成林。每年花開時節(jié),他總是揀風和日麗的好天,親自攙扶母親到林中賞花游樂。
一年,母親染病想念家鄉(xiāng)。潘岳得知了母親的心愿,馬上辭官奉母回到了家鄉(xiāng)。雖然上級再三挽留,但他毫不動搖,說:“我若是貪戀榮華富貴,不肯聽從母意,那算什么兒子呢?”上級被他的孝心感動,便允許他辭官。回到家鄉(xiāng)后,他母親的病很快痊愈了。家里貧窮,他就耕田種菜、賣菜,然后買回母親愛吃的食物。他還喂了一群羊,每天擠奶給母親喝。在他精心護理下,母親安度晚年。
【成長心語】
每個人都知道要孝順父母,但并不是每個人都清楚應該怎樣盡孝道。有人認為,給父母提供很好的物質(zhì)條件就是孝順父母,其實,這只能做到“外安其身”。真正的孝道是要能夠“內(nèi)安其心”。如果不能從心里尊敬父母,就不是真正的孝道。牢記父母的年齡,一方面會因為高堂健在而高興,另一方面又會為他們已入暮年而憂懼。如果我們內(nèi)心對父母有愛,那就馬上行動,不要等到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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